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登记申报情况的排查核实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工作。要抓紧完成对登记申报情况的排查核实,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的后续处理工作。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区分情况,按照四委(部、局)的要求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要督促整改;对工作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补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要加强跟踪督办。四委(部、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和掌握的线索,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群众反映、举报较多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