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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的通知

2005/12/30 8:30:58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现将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06年1月1日举行,会期十天。

     二、会议地点

     山东大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2-1号;电话:0531-82958888;传真:0531-85198290)。

     三、总体安排

     ㈠会议定于2006年1月1日下午14:30在山东会堂举行开幕式。
     ㈡组织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㈢会议数据中心设在山东大厦济南厅。
     会议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四、参会单位及代表名额

     参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请各单位按时参加会议,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㈠会议定于2005年12月31日报到,当日凭“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代表回执单”(见附件三)在济南市火车站、机场接站。
     各参会单位务必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将“回执单”传真至济南市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组委会(传真电话:0531-86056103、86056221)。会议将按照“回执单”统一安排代表的接站、食宿,并编制大会名册。
     ㈡联系人与电话
     孙义洪,0531-86056219、86056221(传真), 13905413066;
     黎 毅,0531-87086766(传真),13064071806。
     ㈢广告展览申办电话
     冯 雨,13301395198。
     ㈣会外服务电话
     济南市:冀长征,0531-85198296、85198297;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沈 洪,0531-85685581、85685270、 85063512(传真),1379108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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