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吉春主任参与了临汾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研究、安排、布置的全过程,并作为临汾市打击
非法采矿领导组、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及煤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副组长,经常出席临汾市政府组织的有关会议。
二、临汾市政府承诺坚决支持办事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办事处及时向各级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
三、临汾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办事处及时互送文件和交换信息,各县、市煤管局及时向办事处报送文件,并将煤矿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反馈给办事处。
四、办事处与临汾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就有关煤矿的问题联合向各市、县(区)发文,统一行动步调。
五、办事处参加市县各级政府召开的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并及时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安排部署通报给辖区各有关市、县、区政府及煤炭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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