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发表的《安全小康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披露,目前我国安全事故总体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高危行业及公共火灾问题突出。1990年至2002年的13年中,我国各类事故年均增长率为6.28%,最高年份增长22%;国民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每年平均增长近5%;我国每天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7~8起;每周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3起;每月发生死亡30人
以上事故1~2起;我国职业事故10万人死亡率,是发达国家的3~5倍。我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约占GDP的2%),相当于每年损失两个三峡工程,是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劳动价值,是一亿农民一年的收入
  笔者读着这一组数据,不寒而栗,令人触目惊心。
  同一天的《中国青年报》另一篇《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远超其他产煤国家事故死亡总和》的报道中说,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736起,死亡2644人。每生产百万吨煤炭,平均就有近3名矿工遇难。美国的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仅为0.03,一年死亡仅30多人。让笔者不解的是,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却说“目前,我国非公有制小煤矿占全国煤矿总数的90%以上”,“井下采掘一线80%以上为农民工,违章违规操作屡禁不止,存在大量事故隐患”。这就说,我国煤矿发生的事故原因,是井下采煤的农民工造成的。
  对此,笔者不以为然。众所周知,我国安全生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制约我国安全生产状况不能根本好转的深层次原因是:“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矛盾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非常突出”。即:一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课题;二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加大了解决高危行业安全问题的难度;三是区域经济机构的差异,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艰巨;四是从业人员结构的变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然而,窃以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罪魁祸首先是“官煤勾结”。
  前不久,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10余次下乡暗访,发现矿难频繁的症结在于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官煤勾结”。蔡力峰在接受采访时坦承,娄底“官煤勾结”已非常普遍,有的隐蔽很深。近年来,在娄底流传着一个公开的秘密,“官煤勾结”不只是行贿、受贿,而是建立了同盟关系:党政官员在各自辖区煤矿里参股分红,充当保护伞,官员和矿主联手牟利。由此可以看出,“官煤勾结”是煤矿频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官煤勾结”危害极大。既败坏了党风政风,又纵容了乱产滥挖。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必须从查处“官煤勾结”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