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确保290天;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COD、氨氮、烟尘、工业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重点解决可吸入颗粒物超标问题。强化城区各类施工工地和各类煤堆、渣堆和料堆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和物料防尘设施的落实。继续坚持每月对城六区、长安区和三个开发区扬尘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通报。
●继续推进燃煤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年内完成改煤区范围内4蒸吨(含)以下300台燃煤锅炉的拆改任务,对4蒸吨以上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和兰炭,并以不粘煤作为配比补充燃料进行过渡。
●7月1日前,除药用气雾剂、维修和必要用途外,在全市范围内淘汰氟里昂和哈龙等消耗臭氧层物质。
来自: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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