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媒体通报,秭归鸿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岩爬子煤矿“7·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已结束,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酿惨祸。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必须严肃查处”,并要求在宜昌日报刊发,以警示汲取教训。市委书记李佑才,市长郭有明、常务副市长郑广玉近日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调查报告》指出,7月9日7时30分,岩爬子煤矿22人入井,分
别进入三个水平的4个采掘工作面。8时10分左右,副矿长兼瓦斯检查员等5人到达北五平巷子眼,检查整理局扇风筒后,检测了瓦斯。8时30分,当班人员在拨插电煤钻插销时,产生电火花,引发了瓦斯爆炸。导致4人死亡,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3万多元。据查,岩爬子煤矿属民营公司制企业,设计能力1万吨每年,2003年实际生产原煤1.5万吨。现有职工42人,200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同年安全程度评估为B级。
  《调查报告》认定,瓦斯积聚的原因,一是局部通风不合理。北五平的回风巷已冒落塌实,导致北五平巷为独头巷。在三平巷下部安装的5.5千瓦局扇向掘进工作面送入的是循环风;二是通风网络混乱。二平巷和三平巷设置的风帘漏风严重,造成部分风流短路。三是采掘布置不合理。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布巷,以采代掘,子眼超宽达8米,且长度达48米,造成通风不良;四是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使用一台局扇分别向北五平巷的两个掘进头轮换供风,掘进头放炮后停风,以致瓦斯自然积聚;7月8日停网电,不按规定启用备用电源进行矿井通风,造成井下瓦斯进一步积聚;当班作业人员违规采用“一风吹”方式排放瓦斯,且时间过短,形成了高浓度的瓦斯。
  《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矿井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矿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该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工违章带电拨插电煤钻插销产生电火花引发了瓦斯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在矿井主要通风机未连续运转的情况下,违规组织矿工进入局扇供循环风的独头作业;二是矿工违章作业,当班瓦检员瓦斯检测不严,违规采用“一风吹”排放瓦斯,当班矿工违规带电拨插电煤钻插销;三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作业规程超宽掘进,不按有关规定要求排放瓦斯,不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
  《调查报告》要求,一是秭归县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广玉在事故现场紧急会议上所作的七条重要指示,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安全措施再检查,安全纪律再约束,安全责任再锁定,充实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二要依法吊销岩爬子煤矿相关证照,取缔关闭该矿井;三是秭归县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矿井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作业规程是否规范、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四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将高瓦斯、高危险矿井列入县级重点监控对象,做到一月一检查,隐患不消除不生产。规定采用斜井开拓、前进式布置等通风系统复杂的矿井必须通过通风系统专项安全评价才能恢复生产;五要从严查处非法违规开采行为,严禁D级和处于整改期间的C级煤矿生产出煤,坚决关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处于整改期间的C级煤矿生产出煤,坚决关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探矿井、基建井;六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事故单位及事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