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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厅培训[2006]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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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察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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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按照《关于下达2006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35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六期煤矿安全监察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煤矿安全监察员以及未设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煤矿自然灾害防治技术,事故隐患监察与事故调查技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及抢险救灾,煤矿通风能力核定与系统分析,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取证技术,安全监察文书与事故调查报告,重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新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法规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6年5月22日-6月3日(21日报到) 第二期:2006年6月12日-6月24日(11日报到) 地点:北京东燕郊华北科技学院招待所(电话:010-61591547) 第三期至第六期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不变。 四、其他事宜 1.培训班由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办。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人员参加,并于开班前7天内将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至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其中,王宝德,联系电话:010-61591430、61591429,传真:010-61593845)。 2.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3.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煤矿安全监察专题业务培训证书。学员报到时交3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4.乘车路线:北京火车站乘1路、4路(或北京西站乘特1路、848路)公共汽车至八王坟下车,换乘开往燕郊(切勿错乘开往城建新村或区间)的930路(末班车20:10分)空调专线公共汽车,华北科技学院下车即到。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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