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光磊在12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涉煤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当前贵州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煤炭行业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在生产、销售、运输、加工、煤井转让等经济活动中,偷税、逃税等经济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造成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据调查,2005年8月,金沙县一个煤管站有组织地进行偷税活动,仅在短短3个月内就造成国家税费损失40多万元;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煤炭集团有限公司从2002年到2005年的3年中,先后向全国11个省(市)一些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00多份,金额达4.6亿元,虚报抵税款40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贵州仅煤炭行业地方规费每年至少损失达10亿元以上,相当于一些地、州、市全年的财政收入。涉煤逃税犯罪不仅破坏了贵州的经济秩序,而且刺激了对煤炭资源的掠夺式开采,严重破坏了资源和环境,影响贵州的经济安全和能源基地建设。同时,还大量诱发滋生腐败行为,诱发其他经济犯罪。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决查处“官煤勾结”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伞”,为侦破涉煤逃税经济犯罪扫除障碍;设立举报热线、出台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对一些大要案,及时向社会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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