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6年自治区煤炭供需协调会上获悉,乌市今年煤炭需求总量预计约950万吨,较去年增长5%左右。
目前,自治区发出了做好今年煤炭供需协调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疆所有用煤企业及煤炭经营企业,都应积极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供煤合同。
据了解,去年乌市煤炭供需总体基本保持平衡,但在冬季却出现了煤炭供需紧张的矛盾,供电、供热企业及偏远地区农村出现需求较大缺口,特别是部分供热企业由于原煤库存严重不足,面临停止供暖或低温运行的困境。后来这一情况在乌昌两地的共同努力下,才得以顺利渡过难关。
据悉,乌市的煤炭供给主要是依靠国有重点煤矿,兵团煤矿和昌吉、米泉等周边城市的支持,仅靠自身煤矿生产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为防止出现去年的情况,乌市决定今年采取建立煤炭订货会制度、乌昌煤炭供需联席会议制度、煤炭供需预警制度,以及加强煤炭生产的监控和调度等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乌市煤炭市场的稳定运行。
来自: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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