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了“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研讨会”。来自煤炭生产、煤炭监管等有关方面的代表认为,要实现煤炭工业安全发展,推动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必须深入开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和非法煤矿”的攻坚战,必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小煤矿现状不容乐观
小煤矿包括非公有制的各类小型煤矿企业。我国小煤矿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多年来,其煤炭产量一直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对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小型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也取得了一定发展和进步。
但是,小煤矿总体上存在的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特别是事故多发的问题十分突出,也一直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据统计,“九五”期间小煤矿数量一度达到8万多处。目前数量虽然在逐年减少,但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依然未得到有效遏制。小煤矿的产量近几年仅占全国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却占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计表明,2004年、2005年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5.87、5.53,是国有重点煤矿的6倍和国有地方煤矿的2倍。今年1至4月份,小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起数仍然占到煤矿事故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小煤矿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矿井数量过多、规模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截至2005 年底,全国仍有19828个小煤矿,占全国煤矿总数的90%,平均单井规模仅为2.9万吨/年。开采方式落后。全国只有少部分小煤矿采用了正规的长壁式采煤法,多数还在沿用仓落、巷采等原始落后的采煤方法。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劳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不严格、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十分严重。
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关闭,提高小煤矿的办矿水平,是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受理或经审核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全部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四批公布了8648个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的矿井达到12990个。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各地关闭矿井目标5026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年1月9日前在各地上报关井数的基础上分三批公告了5243处关闭矿井名单,截至今年4月7日,共已关闭到位5931处,完成公告关闭矿井总数的118%。在27个有关闭矿井任务的省(区、市和单位)中,有21个省(区、市和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年5月8日的视频会议上指出,“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草案,小煤矿数量要由2005年的2.3万多处,减到1万处左右。”
与此同时,依法淘汰生产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的矿井。搞好煤炭资源整合是淘汰落后、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的重要措施。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规定,2007 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矿井。新建、改扩建矿井单井年生产能力,山西、陕西、内蒙古不得低于30万吨;新疆、甘肃、青海、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
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在深化整顿关闭工作的同时,怎样有针对性地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基建新井和技术改造矿井是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源头,要把好矿井安全基本条件的准入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在这次研讨会上就说,要严格控制办矿规模,低于标准的一律不批准建设。对办矿申请人的办矿能力要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设计和审查关。新办煤矿要严格按安全标准设计,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施。
改善提高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当前小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具体看,就是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坚决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多的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加大安全投入,做到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到位,监测监控系统齐全可靠,切实提高矿井的整体水平。
同时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定期监察、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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