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06 年济南全国煤炭订货衔接会到重点电煤合同的最后落实,取得相对圆满的结局,以及煤电双方争论的焦点话题,成为舆论媒体报道重点。俗话说,局外人看的是热闹,局内人看的是“门道”一位哲人说过:“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利益是永恒的”。利益是什么?说白点是重点电煤合同的价格问题,使煤电双方论战不停,争论不止。还好的是“煤电顶牛并非坏事”,论战使国人能通过现象看到双方立场,观点及其“焦点”的实质,通过四个月的市场论战,煤电双方及社会上有识之士终于认识到要推进煤电改革的一体化和市场化道路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看来,国家想推进煤炭的市场化和由供需双方自主交易,协商定价的订货原则还任重道远。笔者就当前煤炭市场存在的几种倾向谈点浅薄的认识:
一、见怪不怪还是别怪
2006 年,国人欣喜的看到 2005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长期困扰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煤、电、运紧张的矛盾得到缓解,国民经济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价格平衡,活力增强的发展态势。在 2006 年济南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订货衔接会议上,据此预测 2006 年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短期内不会出现全面供需紧张或严重供大于求,但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出现紧缺或积压问题的科学分析与判断。预计, 2006 年国内煤炭需求 21.7 亿吨左右(其中发电用煤 12.1 亿吨)加上出口 8000 万吨左右,总需求 22.5 亿吨,据统计,全国核定的生产能力为 22.6 亿吨,加上新增生产能力至少 6000 元吨以上,全国呈现供需基本平衡,产能过剩压力渐显的市场特点。鉴于这种非常有利的形势,国家发展改革委才决定取消电煤价格的临时性干预措施,抓住煤炭市场的有利机遇推进煤炭价格的市场化。并提出:“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作用,尊重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企业自主销售采购权”,遗憾的是,这一公平、合理的主张和原则受到国内五大发电行业的抵制和反对,最终造成 2006 年煤炭订货衔接重点电煤合同的流产。此事怪就怪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措是符合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方向,但却受到国内五大发电企业的抵制,说到底是发电行业的利益受到损害!在我国,权大和法大的问题进行几十年大论战,最后连权威人士和理论界都说不清楚,并再一次在煤炭行业重演,长期形成的垄断行业吃惯了政府的奶,花惯了政府的钱,当政府的宏观政策、措施触及到这个行业的即得利益时,他们表现出了异常的团结力量,政府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在他们的抵制下变得苍白无力。
煤炭企业的抗争在国家的干预监管下只得了非常少的既得利益。据了解,全国重点煤炭电煤合同框架方案为 4.959 亿吨,到 4 月初实际订货 4.15 亿吨,签订率达 90% 。其中电煤合同大户山西省 90% 已签定,全国目前签约量 1.6 亿吨以上,每吨电煤平均上涨幅度 8 至 9 元;神华 5140 万吨电煤全部签订,中煤能源 3280 万吨框架已签 3055 万吨,同煤集团已签 97.5% ;截止到 4 月中旬,黑龙江电煤合同 2127 万吨,同省内电厂签订 1404 万吨,占电煤总量 66% ;与省外电厂签订 723 万吨;吨煤价格比 2005 年上涨 30 元,即便如此,该省电煤炭价格仍比市场煤低 43 元 / 吨。据悉,到 5 月 13 日止,吉林没有合同数据,还没有签定合同。辽宁预计 5 月份签完重点煤合同。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刘彩英介绍,今年所签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总体有所上涨,但各地各煤矿情况不尽一样,多的每吨上涨 5 元左右。据了解,重庆上调 16.29 元 / 吨,上涨 5.5% ;陕西上调 25 元 / 吨,上调 6% ,安徽上调 21 元 / 吨,上涨 6.4% ;河南预计上调 10 元 / 吨,上调 3% ;据统计:计划电煤涨价幅度低于预期,其中市场煤比重较大地区“山东”,煤价已经出现回落。
二、第二轮煤炭电价格联动方案启动是历史的倒退
在煤电双方围绕重点电煤涨价问题的争论不休的同时,第二轮煤电价格联动正在悄悄进行之中,只是因为种种因素并未实行。应该说 2006 年初的重点电煤合同僵局使得二次联动成为缓解这一矛盾的途径,由于二次联动需要测算具体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而且重点电煤合同签署的时间表和最终结果是实施二次煤电联动的前提。目前,煤电双方的重点合同签约率已达 90% 以上,实施二次煤电联动的条件已经具备。在这里,应该说电力行业诡道也,他一方面大造“电老虎全线亏损的舆论,控制市场“方向标”,中电联秘书长王永干说,在电煤价格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发电成本大幅度提高,而电价还没有市场化。发电企业全面亏损的局面很可能出现。”他还解释说,去年实行的第一次煤电联动后并没有完全消化电煤涨价,因三项因素使煤电联动综合缺口达到 26.23 元 /t 。不过王永干还坦陈承认,自去年 7 月份全行业开始连续实现同比正增长,全年规模以上电力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1038 万元,同比增幅是两成以上。另据国家统计局 3 月 22 日公布的全国工业实现工业利润情况,电力行业一至二月份利润同比增长 38.5% ,而煤炭行业同比下降 4.3% 。电力行业一方面说因为煤炭行业涨价造成电力行业的亏损局面,给人以可怜假象;另一方却暗渡陈仓,行业利润显著上升。而煤炭行业由 2004 年度牛气上升到 2005 年市场趋缓到 2006 年开始出现的价格下跌,煤炭市场出现滞销现象。据东北地区市场反映,目前各品种煤炭普遍滞销,价格下跌,已没有 04 年牛气,就全国煤炭市场而言,在电煤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商品煤的综合销售单价下降,据统计 45 个重点监控矿区商品煤采购售价 303.41 元 /t ,同比下降 4.71% 元 /t , 降幅在 1.53% 。相反煤炭生产成本在增加。 45 个重点地区选煤成本产量 6569 万吨,累计总成本费用 138.19 亿元,吨煤成本 210.37 元 /t ,同比增加 2.77 元 /t ,增幅 1.33% 。三是安全费用提取增加。每吨提取 19.19 元,比上年累计平均增加 3.17 元 / 吨。四是煤炭企业承担的资源税,铁路运费、安全改造资金,企业再发展资金等都有大幅度提升。
客观的讲,在全国煤炭市场价格趋于下跌,供需平稳的情况下,启动二次煤电联动方案简直是不可思议,在煤电双方市场化进程中,不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不是一个等级和层次的选手非要决出胜利者,可以肯定的说,先天不足的煤炭行业不是财大气粗电力行业的对手。电力企业吼一吼,国家也要抖一抖,谈煤炭的市场化道路看来还要走一段艰苦的历程。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会长武承厚说的好,这样的不断“联动下去,是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是非常危险的,如此联动,岂不陷入一改就涨,一涨就改的恶性循环怪圈吗?”没有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和真正意义的市场规则,这样的煤电联动最好不搞。搞下去,只能使国人看到它的虚伪和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倒退。
三、注意煤炭市场的几种倾向及问题
1 、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最近,我见到一些省在签定重点煤电合同中提出在电煤价格谈判期间,任何煤炭企业不得向发电企业停止供煤,不能由于停煤导致电厂停机,甚至还有的要求下级先运煤,后付款。如不执行以纪律处分云云,笔者认为上述提法不妥,煤电双方本是兄弟,互相体谅是应该的,但世上还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电力企业对调整煤炭价格心存芥蒂,动则以煤企停供煤影响正常发电相要挟,我们的一些人反而以自卑的心理去迎合这种提法提供论据为设下的陷阱填坑,可见这些人的可悲及可怜。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要看到我国煤炭市场经济时间短,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诚信体系正处于发展培育中,在这种情况下,靠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去解决煤炭市场中遇到的问题,人为调整市场供需关系,将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如市场中常见的货到地头死,压款、压价的不平等合同,买卖中的商业欺诈等行为。最终导致经济活动中的呆、死账发生,到那时,哪个讲话的领导会为你承担责任。 92 年,我国煤炭市场放开,煤炭生产企业为了促销,结果造成大量的呆死账发生,最后还得自己的梦自己圆,蒙受不公正、不平等待遇,难道这历史的悲剧、教训我们还能让他重演吗!
2 、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煤电双方的博弈最终靠的是行业经济实力、规模的对比以及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不是吗?五大集电一拒签电煤合同,国家有关部门不是妥协了吗?煤电双方同是企业,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能源,凭什么电力企业拒签合同,压低煤价,动不动就以威胁的口气对国家和煤炭行业施威,说到底,不就是长期以来形成行业垄断,计划经济体制宠儿培育出的行业霸气以及占有国有资产的财大气粗。看来,煤炭企业要崛起,首先要男儿当自强,要按照国家的煤炭行业“十一五”规划,实施大集团的组建,要抓紧建设十三个大型企业集团,整合资源。二是加强联合,形成行业竞争的实力,三是对事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大问题,要敢于坚持真理和原则,实施联合和联动,不能妥协,不能盲从,要争取政策,反映情况,相信煤炭行业会通过电煤合同拒签事件尽快成熟起来,理性面对市场。
3 、以市场为本,寻求行业发展之路。煤炭企业要求生存、图发展,首先在市场营销中要注意调整营销策略,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诚信体系,以人为本,以用户为核心,树立企业的精神和形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促进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保证国民经济对煤炭的需求。以行动证明煤炭行业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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