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还宣布,2005年我国单位GDP电耗为1358.5千瓦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59吨标准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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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还公布了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数据。并宣布,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
来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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