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5年9月到今年9月,平煤集团走过了50年的峥嵘岁月。半个世纪的辉煌业绩,已经定格在历史的画卷之中。
建矿50年之后的平煤集团并未停步,他们围绕“资源消耗减量化,废物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的方针,开始探索“打造全国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文,确定全国42家企业为“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平煤集团名列其中。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平煤集团就尝试进行煤矸石、煤泥的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目前企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煤电、煤焦、煤化工为主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以煤矸石、煤泥利用为源头,形成“煤—电—建材产业链”。在50年的开发建设中,平煤形成了5700余万吨的煤矸石堆积,占地2250亩。而且每年还有约200万吨的增量,另外,他们每年还新排放50万吨煤泥,20万吨粉煤灰。为了使其变废为宝,平煤通过下属3个综合利用电厂,年消耗煤泥、煤矸石50余万吨,年发电6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目前他们又积极筹备瑞平煤电公司二期等发电厂,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消化固体废物200余万吨。同时,他们在十矿还建成了一座以煤层气为燃料的发电厂。按照规划,到2010年,平煤控股电厂的装机容量将达到138万千瓦·时。
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发展新型建材。他们先后建成了煤矸石水泥、粉煤灰水泥、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等一批综合利用项目,如平顶山湛河水泥公司、平顶山福星现代建材公司、平顶山矿山器材总厂等骨干企业。这些项目,年可消耗煤矸石17万吨,粉煤灰10万吨,形成年产水泥15万吨,砌块30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以煤炭焦化为起点,形成“煤炭—炼焦—焦油加工—炭素产业链”。平煤现有焦化厂3个,年产量160多万吨,焦油8万吨,粗苯1.4万吨。其中天宏焦化公司年销售收入18亿元,生产规模列全国第五。今后,平煤将依托天宏焦化,采用污染小、效率高的大容量焦炉实施清洁生产。目前,天宏焦化的80型焦炉扩建项目已经投产,年新增冶金焦30万吨。
炼焦过程中会产生煤气、焦油、粗苯和硫铵,这些都是用途广泛的化工原料,其中焦油是平煤开封炭素项目的原料。目前,平煤开封炭素项目年产2万余吨产品的能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四个能够生产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国家。到2010年,平煤的炭素制品总规模将达到6.7万吨。
以煤炭气化为起点,形成“煤炭—气化—精细化工产业链”。天宏焦化公司每年有6000万立方米的富余煤气无法利用。
飞行化工公司是平煤另一个子公司,年产合成氨18万吨、尿素30万吨、甲醇两万吨、复合肥3万吨。去年11月,平煤投资1200万元建成一套焦炉煤气转化装置,实现了化肥企业用焦炉煤气代替煤炭。下一步,平煤将充分发挥天宏焦化的煤气产能,扩大化肥、甲醇等产品的生产规模。
在谋划发展的同时,平煤集团加快对塌陷地的生态治理。对井田范围内1万余亩塌陷地,他们区分情况,采用多种办法治理:煤矸石充填,平整复耕;开挖渔塘,塘中养鱼,塘边种植蔬菜;利用塌陷地,建成水上公园。12年来,平煤累计投资1亿余元用于塌陷地治理。另外,平煤的14座净化厂年可使3800余万吨矿井水得到复用,达到饮用水标准。
我市因拥有百亿余吨的煤炭储量,便有了“中原煤仓”的美名;我市拥有2300亿吨的盐田储量,是全国第二大井盐地。能不能让煤和盐“嫁接”出新的产品呢?平煤的领导者决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煤炭气化技术为核心,按照“煤盐一体化、产业关联化”的思路,建设大型“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大力发展替代石油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
化工园区的建设,是能源行业涉足化工领域后推行循环经济的新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使产品和排放物呈现梯次展开,即“前面产品在制造中产生的废物,是后面产品的原料和能源”。
据悉,产业园总投资240余亿元,占地1万余亩,建成后年实现销售收入216亿元,年均就地转化煤炭1000万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年产聚氯乙烯100万吨,离子膜烧碱100万吨及其他产品。目前,平煤的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一期投资预计110亿元,部分项目明年3月可以开工。
最近,平煤集团通过规范的产权转让程序,收购了开封的3家化工企业,扩大了平煤的化工生产比重,也增加了大量的化工专业人才。平煤计划利用“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生产的尿素、苯、萘等产品,在开封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
这两个化工园一旦建成,将使平煤集团的产品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可持续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届时平煤将可能拥有多个全国和世界之最。到“十一五”末,平煤集团将达到年销售收入300亿元,非煤产品要占到其中的60%%。那时,平煤将真正成为全国重要的火电基地、冶金用煤基地、煤化工基地,平煤集团将沿着循环经济的大道飞奔前进。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