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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价格不断上涨 企业不可盲目增产

2006/9/28 10:14:52       
"目前焦炭市场的形势与2004年有相似之处,多数业内人士预测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已经不敢轻易报价,一般采取先定成本,等货备齐后再根据形势作判断。"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与山西省商务厅日前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焦炭国际市场研讨会上,一位山西焦炭贸易商对现行焦炭市场表示出担忧。他认为,目前国际市场需求并不强劲,我国焦炭价格的大幅上扬会导致国际用户左右摇摆,这无论对贸易商还是生产企业都是不利的。

     事实上,该贸易商的话并非一家之言。与会专家与企业代表的发言都透露着一个共同的信息---焦炭的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希望价格过高或过低,大家需要的是相对稳定的价格。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理事长黄金干认为,2006年钢铁等行业生产增长平稳,焦炭需求增幅将趋缓。目前,国内焦炭市场秩序混乱,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并走稳健价格路线是相关部门和焦炭企业的当务之急。

     价格上扬缺乏持久动力

     目前,国内主要港口的焦炭出口价格已经回升到170美元/吨(离岸价)左右,较年初的110美元/吨,上涨了60美元/吨。

     而据海关统计,同2004年相比,2005年中国焦炭出口欧洲同比下降了20%。2006年,欧洲对中国焦炭的采购需求持续疲软,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往欧洲的出口量又下降了39%。今年1~5月,我国出口焦炭总量为531.1万吨,同比减少17.8%。业内专家认为,快速提升的价格可能酝酿着新一轮的危机,国内焦炭企业应未雨绸缪,而不是盲目乐观。

     德国蒂森克虏伯矿产能源有限公司首席代表罗志兰认为,与2004年不同的是,中国现在有足够的焦炭产能来保障供应,只是由于价格低于成本的原因大多数焦化企业没有满负荷生产。随着内贸价格的上涨,许多焦化厂早在两个月前就达到了盈亏平衡点,价格的持续走高令有了赢利空间的焦化企业开始逐步增加产量。供应量的增加和运力的逐步缓解,很快会使价格达到新的平衡。而国际需求和去年相比仍然疲软,导致中国今年一季度出口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9%。

     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的焦炭价格上涨由采购的相对集中和港口的低库存造成,支持价格继续上扬缺乏持久动力。而急剧上扬的价格会误导生产商盲目增产,一旦产量过剩就会引发下一轮降价。同时,过快上涨的价格会迫使一些国际采购商转向其他市场。虽然欧洲市场会维持一定量的对中国焦炭的采购,但中国焦炭出口价格的变化可能会使欧洲向中国的采购逐渐向东欧倾斜,这似乎也正是我国焦炭企业与贸易商所担心的问题。

     结构调整力度将加强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何建增用16个字概括了当前中国焦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产能过大、污染严重、资源浪费、恶性竞争。反映到焦炭出口中,集中体现在出口企业分散经营、各自为战,对出口的协调难度加大。如在市场低迷时企业以竞相降价争夺市场,市场紧俏时企业则疯狂抬价牟取暴利。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去年我国规模以上的焦炭企业年生产能力低于50万吨的企业产量占总产量的43.9%;大于100万吨的企业产量仅占38.8%。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发改委3月2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具体目标是:彻底淘汰土焦、改良焦,2007年底淘汰小于4.3米焦炉(西部地区截止到2009年底);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焦炭产能占总产能的80%;合理控制新增焦炭产能,使产能和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

     黄金干说:"当前国际钢铁市场正处于调整期,焦炭需求趋缓,对我国焦炭的依存度下降。"他建议,焦化企业应认真研究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自律缩减焦炭出口,坚决落实《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焦炭供求的基本平衡和焦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应逐步建立起以焦炭生产企业为主体的,与国际焦炭市场协调的以及平稳、公平、共赢的焦炭出口管理机制。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调研员张德琛同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从四方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文件:一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二是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目前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煤炭、水泥、铝、铁合金、焦炭、纺织、电力等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三是研究建立产能过剩的客观评价体系,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运行动态的跟踪分析,尽快建立判断产能过剩衡量指标和数据采集系统;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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