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国家将不再审批30万吨以下煤矿项目

2006/10/17 9:07:3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项目。
    30万吨/年的标准是煤矿项目准入门槛的进一步提高。此前,有关部门提出,要在2007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在三万吨以下的煤矿矿井。通知说,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对不具备各项前置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凡违规准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发展改革委这次下发的通知指出,对已经审批的三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小煤矿,要立即停止建设。
    针对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变相维持不合规小煤矿生产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资源整合规划必须与小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相衔接。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资源整合方案,并经过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安监总局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尚有小煤矿1.7万处,其中年产三万吨以下的约占1/3。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煤矿的1/3,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国煤矿的2/3。此外,小煤矿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到2010年,中国计划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一万处左右。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