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运输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2006/11/2 0:00:00       

发改价格[2006]176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废止《道路交通
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根据有关法律和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废止原国家物价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下列四个文件: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年5月印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1992]价费字216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年6月印发的《征收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暂行办法》([1992]价费字249号文件附件);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88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1988]价涉字278号);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1年5月印发的《关于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 价费字21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