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煤省山西以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为核心内容的煤运体制改革,正在进入收尾阶段。
然而,这场旨在促进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变革,目前却陷入利益各方角逐的旋涡。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只要一听到征收权的问题,都显得格外谨慎:“这个问题太敏感,必须等国家批文下来才有结果。”
据了解,敏感的原因在于,“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权目前仍没有最终落定,包括山西煤运系统、地税系统都在积极争抢这块“蛋糕”。
征收权之争
新的收费改革,是国家批准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是要解决山西多年只采不治、矿竭省衰的问题,包括向煤炭生产企业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在国家批准实施此项政策之后,山西省立即组织专门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今年5月20日,山西省财政厅起草完成改革的意见初稿。8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该项政策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会。此后不久,该项政策上报国务院审批。
记者了解到,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将按25元/吨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10元/吨提取,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吨煤提取为5元。山西省财政厅一位姓常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山西虽然拟定了一个标准,但最终征收额度要经国家批准。”
他同时表示:“方案很快就会得到批复,预计12月初便会见分晓。新的基金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而随着实施日期的邻近,一场围绕新费征收权的竞争也随之展开。争夺的核心主要围绕可持续发展基金,而另外两项费用,由企业自提自用。争夺的一方为山西煤运总公司;另一方为山西省地税系统,以及财政系统。
山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呈递国家审批的报告中写明,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拟由地方税务部门来征收,同时为了防止跑冒滴漏,还会安排一些相关部门协助征收。
但这个初步拟定的结果并没有使目前代征能源建设基金的山西煤运总公司放弃竞争。山西煤运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杨国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我们正在积极争取。”
本报获悉,出现多家竞争征收权的原因是由于里面有颇为丰厚的利益蛋糕。一旦谁获得了这块蛋糕,就等于找到了一条坐地收银的渠道。
据了解,从1979年开始,国家为了补充计划内煤炭调拨量不足,鼓励山西提高煤炭产量,增加晋煤外调量,特许山西省政府对出省煤炭提取20元/吨的能源建设基金。山西省政府将此征收权授予山西省煤运总公司,而山西省煤运总公司可以从征收费用中提取2.5%的服务费。20多年来,山西省煤运总公司正是凭借能源基金的代征权以及这2.5%的服务费,织就了覆盖全省的煤运网络。
而据山西财政厅的消息,目前山西省每年征收能源建设基金约50亿元。能源建设基金调整为可持续发展基金后,每年征收额将达到约125亿元。“如果继续按照2.5%的服务费计算,对任何一个获得征收权的单位都是一块巨大的利益。”山西社科院研究员夏冰说。
煤运公司转型路在何方
据了解,山西能源建设基金在1985年和1995年,两次由国家批准延续10年,2005年再次批准延期一年,2006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
山西省煤运总公司代征此项费用以来,为山西做了不少贡献,但由于征收体制的不合理,一直备受多方诘难。其中包括地方煤运或者煤检站有不合理收费、收费名目不清、利用统一开票权强行为电厂配车,甚至出现个别煤检人员强卖强买等不正当行为,煤矿方面和一些电力企业都为此叫苦不迭,并多次呼吁改革这种征收体制。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夏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由财政部门之类的政府机构征收更合适。“政府收费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言下之意是,至少不应该由企业来征收。因为企业代征无异于由企业来行使政府职能,存在不正当竞争等多重弊端。
但是也有不少人士认为,山西煤运系统多年来已经形成一支庞大的代征队伍,积累了不少代征经验,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有明显的先天之便。
而最令政府头疼的是,如果彻底"革命"煤运公司,那该公司数以万计的代征队伍,将如何安排?
杨国宏透露,山西省煤运总公司正试图获取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权,而国家统配煤矿的费用征收由地税系统实施。
这种办法的可能性在于,山西征收了20多年的能源建设基金仅仅针对于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而中央统配煤矿却不用交纳此项费用。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对象不但包括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还包括中央统配煤矿。
“守住原来的征收对象,不争取新增的国家统配煤矿的征收权。”这似乎是煤运公司顺理成章的推理。而且,这种办法或许能平衡煤运公司和地税系统之间的较量。
但是山西省有关领导近期已明确要求煤运公司加快公司改革转型。这意味着,煤运公司目前的运作方式必须有所改变。如果仍然延续过去的职能,煤运公司的转型又路在何方呢?
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万国 特约记者 李利中 太原、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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