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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延长电煤汽车抢运时间确保夏用电安全

2004/6/21 0:00:00       
    记者从山东省经贸委煤电运联合办公室获悉,为确保电煤库存,山东省决定将电煤汽车抢运时间延长两个月。截至6月17日,全省电煤库存已经达到177.5万吨。目前,全省正从抓电煤、保运输、做调度、执行分时电价四个方面全力确保迎峰度夏用电安全。
    据预测,今年夏季山东电网最高负荷将达到1980万千瓦,比目前高出300万千瓦,最高日发电量达到3.5亿千瓦,比目前高出4000万千 瓦时。目前,全省已经开通10个省外电煤运输直达列车,电煤汽车运输从原来的日均不足3万吨提高到5万吨左右,汽车运输占到全省日进煤运量比重的35.7%,并对运煤的汽车继续实行快速绿色通道,一次检查、全程通过。对电煤海上运输实行政府补贴,青岛、黄岛两个电厂海运电煤均按火车煤到达价的20%给予补贴。
    搞好电网调度管理,加强电厂发电量计划的管理和调控。针对我省电网东送能力不足和电源地区分布不均衡的现状,我省要求所有通调电厂、地方公用和企业自备电厂,一律按省经贸委安排的年度发电量计划和调控计划量发电,加强西电东输。全面落实和完善电力迎峰度夏预案,重点保证党政军机关、公共设施、航空、港站、医院学校和连续性生产等重要用户的用电,尤其是保证好居民的夏季用电。
    在青岛、潍坊、烟台三市严格执行分时电价制度,将现有高峰负荷转移10%到低谷,其中青岛转移20万千瓦,烟台、潍坊各转移10万千瓦,分时电价依然按照峰谷电价1:4的标准执行,实现削峰填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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