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透露,即将开征的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可能将主要是针对出省煤炭。
  据了解,虽然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煤炭管理局最近联合下发的《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均应按煤炭销售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但在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这一基金的征收对象,在最近一
段时间内,实际上将只针对出省煤炭。
  据了解,之所以要出此规定,主要是贵州近年煤炭产量虽有较大幅度增长,去年总产量已达7803万吨,今年预计将达到8500至8700万吨,但由于贵州电煤平均比周边省份每吨要少几十块钱,相当部分煤矿企业不愿将煤卖与本地电厂,因此贵州电煤供应一段时期以来一直比较紧张。现全省火电装机已达741万千瓦,但今年1至5月,全省火电厂库存的电煤量最高时也只有30来万吨,相当部分电厂库存的煤甚至只够维持半天至两天。据电力部门统计,一季度,因电煤供应不足,全省火电机组被迫停机或限出力高达220万千瓦,影响发电量约30亿千瓦时。
  为了确保电煤的供应,贵州省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终因贵州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与周边省份相比最低,每度电甚至要差1毛角左右,电厂坚持不肯让步,因此这一矛盾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些行内人士分析,贵州对出省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实际上也是想限制部分煤炭出省,以保证全省电煤的供应。
  据悉,贵州出省煤炭主要销往广西、四川、重庆、江西等地,去年全省出口煤炭总量达3203万吨,今年预计出省量为3200至3300万吨。
  一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说,由于贵州煤炭产销基本已实现市场化,因此按原煤(含洗混煤)每吨30元,洗精煤(含无烟块煤)每吨50元,焦炭每吨70元的单价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后,对贵州煤炭外运会产生多大影响,目前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