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年生产能力在90万吨以上的露天开采煤矿,接受生产能力核定时要交纳3万至4万元服务费。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公布了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服务费试行标准。
据介绍,本次制定的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服务费试行标准,用以规范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服务收费,试行期为1年。
据了解,国家对从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取得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的单位,在接受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委托,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服务时,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收取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服务费。
该规定试行期满后,将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重新申报,试行期间国家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则遵从国家新规定。
(来源: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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