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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焦炭吞吐量达到1155万吨出口量居全国第一

2006/12/31 0:00:00       

     截至12月28日,天津港焦炭吞吐量达到1155万吨,其中焦炭码头公司的焦炭吞吐量达到1009万吨,占全港焦炭吞吐量的87.4%,客户满意率达到100%,累计作业焦炭船舶994艘。天津港出口焦炭量稳居全国第一。

    今年以来,受国际焦炭贸易供需价格偏差、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焦炭出口市场的发展进入徘徊期。对此,天津港市场开发人员奔赴山西、内蒙、山东等省市,与内地多家生产能力过百万吨的知名焦化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并建立焦炭运输联席会制度,保证港、货双方的信息通畅。在此基础上,天津港发挥国焦炭运输行业龙头的地位优势,在全国港口率先推出专业化信息咨询平台——天津港焦炭信息网,随时跟踪国际、国内焦炭货源市场动态,为客户及时提供国家焦炭贸易政策信息、国内外订货需求、腹地产销情况、港口业务流程等行业资讯,实现了产、运、销多方信息资源共享。

    天津港焦炭码头公司积极实施焦炭作业名牌服务战略,从源头抓好货源开发,与焦炭买卖双方、铁路、代理、航运等单位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保证焦炭在港周转速度,该公司在生产组织上实施“五日滚动船货计划”。他们采取船货信息跟踪服务制,由专人搜集港存煤炭及港外堆场的存货信息,采用汽运和煤炭运输长廊“双管齐下”的运输方式协助货主提高集港效率;合理运用船舶“搭对作业法”、“绞船移泊作业法”,有效压缩船舶靠离泊时间,创出昼夜周转船舶19条的高效纪录;密切港航相关单位沟通,确保外轮联检时间控制在4小时以内;合理提高机械司机操作水平,优化门机操作工艺,使焦炭作业效率提高30%,今年以来多次改写大粒度焦炭作业单班纪录。

    目前,焦炭码头公司泊位占用率和使用率达75%以上,千吨货在港停时仅0.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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