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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十一五煤化工以示范工程为主

2007/2/7 0:00:0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气化液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做好煤化工基地规划,调控煤化工建设规模,防止低水平、小规模盲目建设,推进煤炭液化示范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完成煤炭液化、煤制烯烃的工业化示范,为后10年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示范工程包括:采用国内开发的工艺和高效催化剂技术,建成100万t/a煤炭直接液化示范工程,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的工业化示范;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建设300万t/a的间接液化工厂,并完成商业化运行示范;采用不同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分别完成16万t/a和100万t/a间接液化示范装置和示范工程;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完成60万t/a煤制烯烃示范工程。

  在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中已经确定,我国将“坚持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油气和新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战略”。显然,煤炭工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其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问题。在我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约占67%,预计2050年仍将占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一直是我国居支配地位的主要能源。

  发展煤炭液化产品是我国“十一五”节能十大重点工程之一,是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的重要项目。目前,我国企业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直接液化工艺,并已在建设大规模示范厂。2006年,发展改革委曾下发通知,指出煤炭液化尚处示范阶段,应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推广,这一举措有效遏制了煤化工项目的盲目上马。我国煤化工产业在政府的引导之下,正在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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