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进入2004年以来,全国小煤矿事故呈下降趋势。1月至4月,共发生死亡事故637起、死亡1035人,同比减少86起、少死亡208人,分别下降11.9%和16.7%;百万吨死亡率7.3,同比下降47.69%。
  从小煤矿占煤矿事故比例分析,今年1月至4月小煤矿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4.2%;重大事故起数占总数的79%;特别是全国煤矿
8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有7起发生在小煤矿;事故占总数的比例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个百分点。小煤矿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到2003年底,全国24632处小煤矿,符合安全程度评估条件并进行评估的生产矿井21759处,其中安全程度为A、B类的仅占47.5%;而C、D类矿井为52.5%。特别是在当前煤炭销售形势好的情况下,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脆弱与矿井高强度生产甚至超能力生产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尽管前4个月小煤矿事故同比有所减少,但重特大事故仍多发,特别是进入5月后,重特大事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通过对今年前4个月发生在小煤矿的重特大事故原因分析,反映出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在目前煤炭需求旺盛、价格上涨的市场条件下,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不顾条件盲目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二是一些地区小煤矿安全整治工作有所放松,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在部分地区有所反弹,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导致事故。三是一些地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乡镇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一些矿井越层越界,违法违章生产问题仍较严重。四是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进行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不定期测风;不设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放炮员,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和放炮;防治水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一些矿井防尘和防灭火工作不落实。
  结合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小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年内将从九个方面着手: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突出重点,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完善机制,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创新,科学、合理地制定监察执法计划;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监察,落实小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制定规划,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推进各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分类指导,继续做好矿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结合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查,完成今年的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