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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2006年已翻坝转运电煤近32万吨

2007/2/13 0:00:00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按规组织湖北省境内宜昌市、恩施州自产少部分煤炭进行翻坝转运,以保障湖北电煤供应需求。自去年底至2月12日18时,已有430多艘翻坝转运煤船安全通过葛洲坝,运输电煤近32万吨。

  长江水运承担了沿江企业生产所需83%的电煤运输任务。自去年9月15日起,根据三峡工程建设进程安排,经国家发改委同意,三峡双线五级船闸开始分线完建施工,仅一线运行,通过能力下降,实行货物分流、煤炭运输船舶凭证过闸政策,并对长江中上游的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北等省市分配了煤炭运输通行证额度。

  湖北省分配到限额仅有300万吨,而实际每年电煤需求达3000万吨。为解决电煤短缺问题,湖北省经委专门向国家发改委报告。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底正式复函同意在码头、道路具备安全的条件下,组织宜昌市、恩施州境内自产的少部分煤炭进行翻坝转运,日控制量在5000吨内。为确保通航安全,只允许在长江南岸进行翻坝作业,且要求作业码头、水域选择必须通过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的安全评估,并依法取得作业许可证。

  三峡通航局对合规的三峡坝上南岸煤炭翻坝船舶开辟绿色通道,从计划安排上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水上安全性评估,保障其及时安全通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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