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年监察计划和月监察计划,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决定联合开展“节后恢复生产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检查活动。这次检查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共分五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渭南、铜川、延安、咸阳、榆林市辖区煤矿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一查是否符合程序。节后恢复生产时,煤矿企业必须组织自查,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经过县级以上煤矿监管部门的验收,并经县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恢复生产。二查安全重点环节工作是否落实到位。1、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局扇安设是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各用风地点风量是否达到要求;2、各个工作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排放措施是否落实,各类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3、瓦斯监测系统是否探头齐全,运转正常;便携式瓦检器的配备和携带是否达到规定;4、防灭火措施是否落实;5、各作业地点有无顶板冒落隐患,特别是榆林市小煤矿顶板大面积悬空是否有防护处理措施;6、作业地点有无煤尘堆积超限现象或电器设备失爆现象;7、矿井停、供电是否制定有规定并严格执行;8、作业人员特别是新工人是否经过培训,特种岗位是否持证上岗;9、各生产作业地点必须经过矿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现场检查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监察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坚决予以停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来源:陕西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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