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东省控制煤矿年产量 煤矿“超生”将严惩

2007/3/21 0:00:00       

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经过近半年的复核,省煤炭局近日发布了核定后的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山东境内292处煤矿年产量要控制在14822万吨。为促进山东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我省将禁止煤矿“超生”。

   

根据此次复核,截至2006年底,我省正常生产矿井为283对,复核生产能力为14606万吨;正在实施技术改造的矿井9对,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为216万吨。 2006年,全省煤矿共产煤1.4亿吨。我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煤矿年产量要稳定在1.5亿吨左右,以保证全省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表示,依据公布的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我省将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并依此对所属煤矿2007年生产计划安排情况进行检查,对超过生产能力复核结果安排生产计划的矿井进行调整,使其生产计划安排控制在复核的矿井生产能力范围内,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对超矿井生产能力安排生产,拒不调整或仍超能力组织生产的煤炭企业、煤矿,我省将严肃查处。未经省煤炭工业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调整、更改煤矿生产能力。 

    我省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及煤炭主管部门不准向煤矿下达超核定能力生产的任务和利润指标。同时,对一个季度超核定生产能力10%以上生产的煤矿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对两个季度超能力生产经通报仍不整改的,吊销矿长资格证。

来源:大众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