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关闭的4类企业是:非法采矿、已吊销证照并确定关闭但尚未实施关闭的;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越层越界拒不整改的;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的非煤矿山。
矿山生产企业如果存在劳动用工混乱、爆破作业不符合安全规程、地下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制度、未制定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没有落实采空区处理方案等10种情形,要立即停产整顿。尾矿库如果未按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未制订落实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也要立即停产整顿。
整治期间,山西省非煤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太原市关闭的48个非煤矿山企业,也要彻底予以关闭。对虽未列入关闭名单,但仍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也依法实施关闭。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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