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经贸委获悉,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一五”时期,全省要确保完成关停327.8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关停小火电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即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同网同价。为加快小火电机组的关停步伐,浙江对按期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日前,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对浙江省14家企业的关停机组进行核查。经现场核对、拍照,确认20万千瓦机组已拆除,属于不可恢复生产状态;3.16万千瓦机组已停运,部分设备已拆除;另外13.7万千瓦为今年计划关停机组。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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