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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煤监局在全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04/5/21 0:00:00       
    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决定从今年在四月中旬到五月下旬,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并以吉煤安监党字[2004]8号文件向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下发了《关于利用王纯、李铁成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同时印发了有关警示教育的学习材料。要求各各级党组织要结合煤矿安全监察的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 行警示教育。局机关和各办事处(站)分别利用周三学习日,集中组织监察人员观看了剖析王纯、李铁成案件的《蜕变》、《贿海沉沦》两部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分别组织了讨论。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好,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活动,能够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也认识到,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只有做到勤政廉政,洁身自好,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项工作中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树立良好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形象。
    为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以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直属机关党委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安排的的五个方面的讨论题,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制定和落实各项监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关、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关、地位关、利益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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