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进入6月份以来,我市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了降雨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是我市多雨年份,且近期仍可能出现强降雨过程。为了切实加强煤矿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水害事故,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雨季和汛期期间的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各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管理和监察部门要提高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对煤矿监督和检查力度。要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雨季“三防”工作,确保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等落实到位。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责令其停止一切井下作业。
二、立即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活动。各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国土部门要对有水害隐患影响的矿井逐矿检查,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发生过水害、位于河槽等低洼地段煤矿的检查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行为,防止因此而引发煤矿
透水或洪水倒灌事故。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领导,逐一落实处理,限期完成。一时难以解决的,抓紧落实渡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检查重点为:矿井变电站、风机房、绞车房、火药库等要害场所及防雷设施;井下中央水仓、主排水泵、排水管道和水沟的清淤情况;低洼地带、塌陷地区的居民住宅的防汛泄洪能力情况;防水密闭、防洪工程进展情况;地面河道、涵洞、防洪沟、排水道疏通及翻水站的设备检修、安装情况;
关闭小煤矿地表塌陷区的充填,防溃水灌入煤矿井下隐患情况;井口低于历史最低水位防洪围堰、水沟、挡水墙等设施情况;煤矿及相邻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资料情况等。
三、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指挥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预测预报,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处理与报告。一旦区域内出现降中到大雨或连续降雨天气,值班领导要立即电话通知煤矿撤离井下人员,并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检查。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雨季和汛期值班安排和带班领导名单报送市煤炭局,市煤炭局要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