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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将新增铜铅锌等初级金属

2007/7/23 14:10:11       

  有消息人士称,商务部将扩大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包括铜、铅及锌等初级金属加工制品以及塑料产品和纺织品等,都将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此举旨在抑制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问题和争端。

  该人士称,此次将有近2000种原属加工贸易项下允许类产品目录将被列入限制类。这些新增的限制类目录产品包括塑料原料和制品,以及各种纺织物、纺织纱线和机制物等。

  消息人士称,预计该项政策会很快出台,届时会给企业1个月的过渡期。此次商务部制定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是以2006年9月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139号通)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为基础。

  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按商品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按照目前管理办法,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产品,在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时,海关按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等值收取台帐保证金,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核销後再将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如果未能出口或转内销,海关可通知银行直接将保证金及利息转为税款和缓税利息。

  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由于最近2个月企业突击出口,上半年我国累计贸易顺差达1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3.1%。其中6月贸易顺差达269.1亿美元,创月度历史新高。

来源:中国冶金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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