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煤化工投资蓬勃发展之际,2006 年7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解决好煤化工发展中的过剩、盲目发展和资源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提高煤化工领域的门槛:不批准年产规模在300 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 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 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
?? 《通知》对“十一五”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做了大致的规划:传统煤化工领域:坚持控制产能总量,淘汰落后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联合重组的原则,加快焦炭和电石行业结构调整。
?? 传统煤化工领域:积极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改造以间歇气化技术为主的化肥行业,减少环境污染,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 新型煤化工领域:以民用燃料和油品市场为导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认真做好新型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使用试验和示范
工作。
?? 新型煤化工领域:稳步推进工业化试验和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煤制油品和烯烃产业化步伐,适时启动大型煤制油品和烯烃工程的建设。
?? 发改委随后组织了对重点地区煤化工发展情况的调研,给出重要建议:“煤化工技术及装备应主要立足国内解决。应对采用自主技术的大型甲醇、二甲醚、烯烃、煤制油等新型煤化工示范工程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为今后煤化工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 我们对目前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的思路总结为:“政策引导、科学规划、有序发展、依靠自主”,对于目前希望投入煤化工领域的企业,发改委并没有打击其积极性,而是希望在政策和规划下,实现有序发展,尤其要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装备实现发展。
?? 《通知》是针对新型煤化工投资过热的趋势,而作出的紧急控制措施,本身是取时间性质的过渡性政策,发改委争随后加快了重点区域的调研,为制定发展煤化工的中长期规划积极准备。
?? 预计《煤化工产业发展政策》与《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于2007 年初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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