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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鑫源煤矿透水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2004/5/8 0:00:00       
    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有关领导向记者透露,由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的鑫源煤矿透水事故调查组第一阶段工作已于5月7日晚结束,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鑫源煤矿个体矿主拒不执行当地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生产,非法越界开采,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导致事故发生,并且事故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据乌海市副市长徐德林介绍,2 003年12月,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发现鑫源煤矿有越界开采行为后,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且,2003年9月,鑫源煤矿在安全程度评价工作中被评为D级,属于安全程度最低级别。为此,乌海市煤炭局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乌海办事处均责令其停产整顿。其中乌海市煤炭局最近一次下达的书面停产指令书是2004年4月28日。但此矿矿主对管理部门的停产指令置若罔闻,并在作业面已出现水患征兆的情况下,仍组织工人冒险作业,最终于2004年4月30日发生井下透水事故。
    目前,乌海市公安部门对鑫源煤矿董事长魏连、矿长刘权有进行了刑事拘留,对鑫源煤矿股东张虎生、王守成进行了监控。并且,乌海市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向记者表示,将严厉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监管不力的责任。
    另据悉,截至5月8日16时许,鑫源煤矿井下垂直水位比事发时的水位下降了128厘米,累计抽排巷道积水4.3万多立方米。第一口排水竖井钻通后正在进行钻孔疏通和下管安装工作,第二、三口竖井正在紧张钻打中。目前,抢险援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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