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焦化行业以淘汰落后产能为突破口,在规范引导、技术创新上做文章,不折不扣落实节能减排和节能降耗指标。记者日前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山西省焦化行业已淘汰落后产能1111万吨,完成全年关停目标的129.3%。该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首次出现“双下降”,扭转了“十五”期间能耗持续上升的被动局面。
山西节能减排之重
山西是全国最大、最重要的焦炭生产基地,焦化产业目前已成为全省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该省400余家焦化企业分布在50多个县(市)。2006年全省焦炭产量达到9200万吨,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污水及COD达5000万吨。焦化业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为山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山西万元产值能耗增大,加剧了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
面对国家对山西省下达的两大约束性指标:“十一五”期间减排二氧化硫21万吨、化学需氧量5万吨以及节能减排指标下降25%,山西省委、省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山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整治优化生态环境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拿出了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实施节能减排,牺牲千亿元GDP来换取碧水蓝天。
近年来,对于焦化行业企业,山西省在规范、引导、技术创新的同时,下大力气抓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彻底取缔关闭土焦炉、改良焦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机焦炉企业。“十五”期间,山西省焦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该省焦化行业淘汰焦炭落后产能5000万吨,由焦化企业平均规模不足4万吨/年发展到平均单个生产规模为35万吨/年;近年来,山西焦化产业布局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以吕梁、临汾、太原、晋中、长治、运城六个地区八大焦化工业区和15个重点产焦县为主的产业布局,产业布局结构已向资源和运输线集中,布局日趋合理,促进了焦化行业整体进步。
节能减排联动效应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局针对生产焦炉碳化室高度和焦炭运销行为,联合制定了新的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标准,每吨征收18元到200元不等。受委托征收的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取之于排污、用之于治污”的原则,加强了焦炭运销合同管理,利用一切有效手段,按政策、依法开展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今年前7个月,山西省就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10.55亿元,占到全年计划任务的70.33%,是上年全年的1.4倍,有效地遏制了焦炭的非法生产和运销。
山西临汾各市(县)政府从土地、水源、电力的规划审批上加以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为准入门槛,规划建设了以焦化产业为主的10个工业园区。由晋豫焦化公司等5家企业组成的古县焦化工业园区,目前已形成了由炼焦、化产、发电到甲醇、金属镁生产的循环产业链。其中,古县晋豫焦化公司年产60万吨化工产品回收项目,投产一年来的万元产值标煤消耗下降了40%。与其配套的焦炉消烟除尘设施和工业废水回收利用设施投入使用以来,促使该公司年利润增长了1倍,主要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今年上半年,临汾市万元GDP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两项指标继续呈现下降趋势。
高平市兴高焦化有限公司产40万吨机焦项目将炼焦产生的高温尾气收集起来用于发电,目前已具备了年发电1.2亿度的能力,与同等规模的火力发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7万吨,节约用水20余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6万吨,为企业增加收入近3000万元。同时,该企业还采用负压操作、水闭路循环新技术将“三废”综合利用,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兴高焦化的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量仅为国际排放标准的16%,为节能减排开辟了新路。日前,公司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家农业部等机构联合授予中国乡镇企业节能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示范企业。
焦化行业驶入景气通道
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山西焦炭行业今年上半年新增利润19.88亿元,占该省工业新增利润的25.77%,跃居山西省各大类行业第二位,仅次于钢铁工业,彻底扭转了长期以来不景气的局面。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将保证省内焦炭消费总量基本稳定,控制焦炭总产能不再增加。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焦化项目,加大专项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工作力度,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累计4000万吨以上,控制山西省焦炭产能在1.2亿吨以下;到2010年,使焦化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焦炭企业数量减少到150家左右,平均规模达到年产60万吨以上。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山西省还要规范完善吕梁、临汾两大焦化基地,八大焦化工业区,将化产回收工作为焦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的土焦、改良焦生产,培育两个千万吨以上焦炭控制力的焦化集团。山西省还在着手组织山西焦化大物流,计划到2010年实现焦化物流铁路、公路组织年运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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