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新疆启动用煤临时限价措施 确保供暖期内用量

2007/9/12 9:14:37       
    今冬明春我区煤炭供应依然十分紧张,9月10日,新疆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各供热站抓紧储煤,确保在供暖期内,我区的供热企业必须储存10天以上用煤。

    据了解,即日起至2008年4月15日,新疆将在全疆范围内对发电用煤、供热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实施临时限价干预措施。一旦发现有人违反价格干预措施、掺假造假、囤积居奇、人为串通价格联盟、操纵市场、哄抬煤价等,将给予重罚,决不允许供热企业以任何理由随意停暖、限热。

    各地从即日起,要立即对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备管网维护、燃煤储备、气源保障、安全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自治区建设厅。

来源:新疆新闻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