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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冬季用煤

2007/11/9 8:55:14       
   从2007年11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河北省会将开通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在“绿色通道”内,给热电企业运输煤炭的车辆实行一次性检查后,全市境内放行。
    随着冬季供暖期的到来,目前省会热电企业已进入冬季运煤储煤的关键时期,由于山西阳泉和平定至井陉的道路断交施工,路政、交警检查停车太多,降低了电煤运输效率,省会各热电企业燃煤储量已接近警戒线。为确保电煤运输畅通高效,保证热电企业正常生产和冬季取暖,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2008年 3月31日,开通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制度。
    期间,电煤运输车辆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电煤运输通行证》(证书上盖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章,注明有效期限和通行区域)。在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内,实行一次性检查,全市境内放行,在全市辖区内任何单位、任何站点不得再次检查。
    《电煤运输通行证》由市政府运输协调办公室审核发放,各运输车辆需持有与热电企业的运煤合同向运输协调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由热电企业统一办理。取得《电煤运输通行证》的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全国治理公路超载超限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公安、交通部门检查。对违反有关法规的,执法人员可收回《电煤运输通行证》,并由市政府运输协调办公室向全市热电企业通报,5年内不得与其签订运煤协议。
    据悉,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对乱设卡、乱检查、乱收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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