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贵州局召开全省大中型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全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部门负责人及所属煤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以及四个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有关负责人、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贵州省煤管局副局长
  张仕和、贵州省国资委副主任薛宝军参加了会议。
  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的重要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与会人员共同商讨如何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和申办、审查、发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问题。
  从2000年到2004年3月底止,4年零三个月(51个月)的时间,全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302人。其中:发生3~9人重大事故8起,死亡58人, 平均每年发生2起、死亡14.5人;10人以上特大事故5起、死亡244人,平均每年发生1.25起、死亡61人。也就是说,省属大中型煤矿从2000年到现在每年发生3~9人重大事故2起,10人以上特大事故至少发生1起。
  通过调查分析近4年来省属大中型煤矿发生的事故以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对日常安全监察所掌握的情况看,贵州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重特大事故仍然未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到4月12日止,省属大中型煤矿企业已发生事故11起、死亡20人。省属大中型煤矿企业仍有部分重大安全问题至今还未得到有效整改和切实解决;在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上仍有一定差距,有的措施还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现场贯彻落实不到位等等。
  陈富庆副局长强调,此次安全生产座谈会后,各大中型煤矿企业一定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计划,加快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将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执法的力度,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同时,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大中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增强依法办矿、依法建矿、依法管矿的意识,促进大中型煤矿的可持续发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强化对大中型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全省大中型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做好防洪物资储备,防止淹井事故的发生;加强“五一”期间的矿井安全管理工作。长假期间各大中型煤矿企业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畅通。
  会上,通报了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玉舍煤矿“2·1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及2003年全省大中型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
  何刚局长说,对重点煤矿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目的在于督促大家抓紧整改。我们既要看到工作中做出的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要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真正做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希望大家拿出为人民、为国家负责的态度,严格守法,在关键时刻坚持原则,不要看领导的眼色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