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中央煤炭企业研究提出适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优化煤矿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的专项规定和意见,并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优化煤矿开拓布局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实现煤矿生产正常接续、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的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中央煤炭企业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抓紧对本地区、本企业所属煤矿生产布局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的专项规定和意见。
国家发改委转发的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切实抓好煤矿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煤矿生产水平、采掘工作面个数和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今后,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原则上应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开采深度一般应控制在600米以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提高上限开采。此外,凡煤炭资源保有可采储量服务年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衰老煤矿,一律不得提高生产能力,要逐步压减产量,限期予以关闭。
来源:中国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