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华北电监局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家电监会输电部、市场部,内蒙古自治区经委,内蒙古电力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经委关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实施方案拟定情况的汇报,以及有关专家关于《内蒙古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评估》课题研究成果的汇报。
大家一致认为,内蒙古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相关工作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内蒙古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贯彻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19号)以及电监会提出的“在继续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同时,利用现有体制,基于现实要求,培育区域平台,开展灵活交易”的有关精神;二是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体制优势、资源优势,有利于相关工作的操作实施,已经具备进一步推进的条件;三是严格的大用户、发电企业入围审核工作很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四是搭建平台,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间开展撮合、竞价等交易,是对《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电监输电[2004]17号)的贯彻落实和有益探索。
内蒙古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自2006年3月开展以来,电监会有关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本次会议全面总结了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各方的主要任务。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