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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江海主要煤炭发运港完成运量增加15.3%

2007/11/30 8:41:16       
    11月27日,由国家发改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等召开的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在京举行。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出席会议并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加强与重点煤矿、重点用户和铁路部门间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合同的运输需求,全面做好明年的煤炭运输工作。
    据悉,交通部一直把煤炭运输组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住运输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督管理两个环节,有效保障了电力用煤、居民生活用煤、冬季取暖用煤等重点用户的煤炭运输供应。今年水路煤炭运输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1月至10月,江海主要煤炭发运港完成运量3.87亿吨,同比增长15.3%。
    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港口、航运、公路运输企业积极配合供需企业签订合同相关工作,加强与供需双方及铁路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工作要求,以运力框架方案为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中的四项基本原则,优先签订和安排明年的运输合同。积极减少运力损失,抓紧扩能改造,加强港口、航道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运输供给能力。加大水路、公路煤炭运输工作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并高度重视运输安全工作。
    《通知》中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指铁路、交通部门审查落实运力,必须坚持向产业政策鼓励和符合项目审批(核准)规定的企业倾斜,向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搞得好的企业倾斜;向中长期合同倾斜,向上年合同兑现率高的企业倾斜,对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压缩运力配置;向战略装车点、铁路大客户、开展路企直通运输以及发运条件好、装卸效率高的企业倾斜;按照宜水则水、宜路则路、水陆联运、保障供应的原则,鼓励华东、华南等水运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采取水陆联运方式,将一部分目前通过铁路直达运输的煤炭,调整到经港口中转运输,腾出部分铁路直达运力安排给运需矛盾突出、且不具备水运条件的地区。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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