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召开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决定在产运需衔接定价中,将多年来形成的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价格将由供需双方企业自行确定,运力安排将优先保证大型、节能型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2008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框架意见》,全国运力调控目标7.85亿吨,比2007年增加4700万吨,涉及山西省的运力增加到2410万吨。
在产运需衔接定价中,山西省提出将把多年来形成的部分企业、部分产品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价格由供需双方企业按市场供求关系和产品价值确定。
今年1月~10月,山西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成本同比增加29.74元。从10月1日起,山西开始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吨煤生产成本增加12元左右,再加上煤炭资源税及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等,吨煤成本将大大增加。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表示,在与用户沟通协商中,将阐明煤炭企业成本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以得到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煤炭供需双方的协调发展。
在运力安排方面,山西将鼓励对单井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单机容量在30万KW及以上的常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20万KW及以上采用硫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机组的电厂;高炉有效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钢铁厂,造气炉直径2.6米及以上的化肥厂直接进行产运需衔接。把资源、运力优化调整到技术先进、节能减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单位。
来源:中国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