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冶金行业 -> 行业新闻

钢铁焦炭出口税2008年1月1日拟再提高

2007/12/24 9:26:30       

如对钢材的出口税收再度提高,而国内钢材的产量又没有减少,国内钢材价格很有可能遭到打击,因为出口钢材的回流导致市场钢材供应资源量相应增加

 

明年1月1日,钢铁产品的出口税将再度提高。财政部日前表示,明年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调整实施。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财政部此次并没有公布征税变化的细节,不过最近钢材市场一直有传言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提高钢材的出口关税,初定的方案是希望从明年起,钢坯、焦煤等的出口关税从目前的15%上调到25%,热轧、长材可能要由原来的5%~10%提高到15%。不过,最终调整方案还存在变数。

 

事实上,本月初,国家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在接受采访时就指出,目前钢铁产品的平均税率只有7.1%,低于工业品的平均税率,因此今后关税调整的重点将是继续加强对能源、化工、钢铁等产品出口的调查研究,并利用税率进一步控制“二高一资”产品的出口,当然也就包括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

 

从今年4月份起,国家先后通过降低部分钢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征出口关税等措施,抑制钢材出口速度过快的局面,政策的累积效应已经显现。从7月份以来,我国钢材出口开始连续下降,海关总署新近公布的数据显示,钢材出口在10月份和11月份连续两个月出现同比下降,是今年以来首次同比下降。

 

财政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虽然钢材出口已经在下降,说明税收作用已经非常明显,但钢材出口的总量还是很大,今年国内钢材产量预计4.9亿吨,出口6000万吨,还是超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要求钢材出口控制在10%的正常范围的要求,因此,还是要继续控制钢材的出口总量,我国的钢材要以满足内需为主。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顾问吴溪淳预计,明年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量将减少2000万吨左右,其中长材减少800多万吨,板带材减少400万吨,管材减少400万吨。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对钢材的出口税收再度提高,将进一步减少钢材产品的对外出口,而如果国内钢材的产量又没有减少,国内钢材价格很有可能遭到打击,因为出口钢材的回流导致国内市场钢材供应资源量相应增加。

 

受国际和国内需求双重拉动,以及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的影响,今年以来国内钢价持续攀升。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国内四种主要钢材平均价格为每吨411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366元,涨幅为9.8%,其中建筑钢材价格已经逼近历史纪录,预计今年第四季度钢价还将在高位运行。(第一财经日报)

 

2008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将做进一步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

 

在最惠国税率方面,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并对滑准税公式作进一步完善;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为有效发挥关税在支持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贸易平衡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多晶硅、柴油发动机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设备及零部件;X光片、人造血浆原料、家用电器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及部分家居生活用品等。继续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同时,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此外,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定、《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产品实行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老挝等东南亚4国、贝宁等非洲30国、也门等5国,共39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为进一步落实产业和税收政策,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我国2008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7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