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威市政府要把供煤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矿井,严格考核不按规定完成供煤任务的煤矿。二是要继续强化政府管制,严禁煤炭的外流和分流,优先确保煤炭生产、电煤运输用油和电厂发电用油。三是整治电煤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和打击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四是加大电煤供应工作综合督查力度。五是采取煤电挂钩考核。六是进一步加快合法煤矿的复产达产速度。并要求国电宣威公司要提高服务水平,用足用好用活来煤加工政策,及时兑付煤款,努力营造良好的电煤供应环境。从即日起到2008年2月5日前,宣电公司电煤日均供应量必须达到2.2万吨以上,该公司春节前储煤量必须达到40万吨以上,并着力解决好电煤 冬储问题,争取今年12月份实现6台机组满发,明年1月份实现“保四增五”的计划性发电任务,确保全省高峰用电。
来源:云南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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