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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制品等589种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

2007/12/25 10:18:18       

昨日(24日),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规定自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此前在业内呼声最高的钢铁制品和矿产品均在其列。

    据商务部方面介绍,新目录的出台将起到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等作用。据悉,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矿产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等。

    昨日,中国商务部方面介绍,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实际上,对于早有呼声的钢铁及制品,此次被加入新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属“众望所归”。受到来自美国和欧盟的影响,2007年中国钢铁的国际走势可谓如履薄冰。此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表示,随着国家钢材出口关税政策调整,有关部门已经连续6次出台相关政策,预期还将有限制出口的政策出台,包括对出口企业予以资质认证,以及限制加工贸易当中的钢铁项目等。

来源:中国焦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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