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用票单位将统一启用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同时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将废止。 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的。
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理性的有效凭证。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据了解,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在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票面的基础上,根据使用管理的需要,新增加了洗(储)煤换票专用票、建设矿井煤炭销售专用票、入境煤炭专用票。每种票面均为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开票部门留存联,第三联为查验回收上交联,第四联为终端留存联。
相关人士提醒,启用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后,已开出的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回收联,到达出省口煤焦管理站的有效期限为2天。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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