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确定,要在2012年前扭转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的趋势,并为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规定了具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要求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2008—2012年间总体上要比1990年排放总量平均减少5.2%,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被要求限制排放量。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根本无法单独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任务。因此,《京都议定书》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这一机制被称为清洁发展机制(CDM)。这次潘三矿瓦斯利用减排指标是被瑞士购买的,它的签发,标志着世界上第一笔煤矿瓦斯利用减排指标转让交易成功,使淮南矿业集团在通过瓦斯利用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命、造福职工、造福社会的同时,也得到了丰厚的外汇收入。
2002年以来,淮南矿业集团针对矿区瓦斯治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升华瓦斯治理思路,树立了煤与瓦斯共采的理念,大规模实施了瓦斯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借助《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推动瓦斯利用。2002年10月,淮南矿业集团启动了耗资近2亿元的矿区瓦斯综合利用项目,不到2年时间,瓦斯综合利用一期工程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民用燃气已建成6座储配站,输配能力23万m3,能同时满足10万户居民用气,现已有90个小区用上了瓦斯气,拥有瓦斯气用户42525户。工业燃煤锅炉燃瓦斯气改造已先后完成6台共24吨,一台4吨燃气锅炉一年就可节煤2200吨。矿区已建成瓦斯发电站8座,装机规模24232kW。到2010年,年利用瓦斯将达2.6亿立方米,利用率75%%,瓦斯发电10万千瓦,民用燃气供应11万户,改造燃气锅炉1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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