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运输政策

关于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开征车辆通行费(试行)的通知

2008/3/27 9:24:06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
 
苏价服[2007]236号
苏财综[2007]55号
苏交财[2007]40号
关于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开征车辆通行费(试行)的通知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是全国“五纵七横”公路网主骨架之一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自徐州北段总体走向由东向西,与规划的京沪高速铁路相交,跨越104国道、京沪铁路、京杭大运河,向西与徐丰公路交叉,跨越故黄河、陇海铁路、310国道、311国道后,经汉王镇,止于连霍国道主干线罗岗枢纽,全长约51公里,总投资约26.2亿元。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07年6月交工。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第417号国务院令)及《省政府关于同意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07]41号)的精神,经省政府核准,决定对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征站点、站名
同意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设徐州北、柳新、彭城、徐州西、汉王等5个收费站。
以上收费站点,从通车之日起实施收费。
 二、收费范围
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外,凡准许通过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的一切车辆,均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三、计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分类计收,具体车型划分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路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苏价服[2004]364号、苏财综[2004]159号、苏交财[2004]56号)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货车分类一律按出厂核定的载重吨位分类,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排障车、吊车、清洗车等)按出厂时核定的自重吨位分类。客车按出厂核定的座位分类(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人折算一吨,不足五座及五座按半吨计,五座以上十座以下按一吨计)。
对载货汽车实行计重收费,并对超限部分加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3。一旦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紧急情况下启用按车型收费,并应及时向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收费年限
核定收费年限为30年。
五、收费管理
1、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日在通行费拆分时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全额缴入省财政专户(户名:江苏省财政厅,开户行:华夏城南支行,帐号:077720819900011236),并及时按省有关部门要求报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解缴情况报表。
2、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对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进行经营管理及维护,并纳入苏北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进行联网收费。
3、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行驶里程、车型(或车货总重)计算。缴费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收费员根据车型发给通行卡(含军车),车辆通过出口时,由收费员按车辆行驶里程、车型(或车货总重)实施收费。车辆通行费尾数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元进10元。
    4、各收费站(点)必须按日将收费收入全额汇缴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严禁坐支、挪用、截留,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5、各收费站(点)收费票据由省地方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按章纳税。
6、路网内车辆通行卡是计算车辆通行费的依据,司机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律按南网或北网最大距离站点间的收费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如找回车辆通行卡,退还已收费用,按实际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人为损坏通行卡者,除收取通行费外,另收取通行卡赔偿费50元。对军车无通行卡和军车人为损坏通行卡者,收取通行卡赔偿费50元。
7、加强对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你公司及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物价、财政、交通等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公司经营情况和通行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8、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苏省收费管理规定》(苏政发[1988]72号),由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省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六、违章处理
    1、对U行车辆,按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2、对于交换通行卡等逃交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其通行,在其补交应当缴纳的车辆通行费后予以放行;对里程难以确定的交换通行卡等逃交通行费的车辆,按南网或北网全程收取车辆通行费 
  七、本通知试行一年,到期重新核定通行费标准。本通知由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件:
1、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2、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不超限车辆);
3、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超限加重收费标准。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路  收费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厅、监察厅、审计厅、地税局,徐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
(/公里)
最低收费()
 
 
 
第一类
≤  7座
 
1
0.45
10
 
≤  2吨
1.5
0.675
10
 
第二类
8座~19座
 
1.5
0.675
10
 
2吨 ~ 5吨
(含5吨)
2
0.90
15
 
第三类
20座~39座
 
2
0.90
15
 
5吨 ~ 10吨
(含10吨)
2.5
1.125
15
 
 
第四类
≥  40座
 
2
0.90
15
 
10吨 ~ 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3
1.35
20
 
第五类
 
>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3.5
1.575
20
 
附件2:    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不超限车辆)
 

类  别
车货总质量
≤10吨
10吨<车货总质量
≤40吨
车货总质量
>40吨
通行费的收费总额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元进10元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1.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2.不足5吨按5吨计费3.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0.09元/吨公里
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
0.04元/吨公里

 
附件3:   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超限加重收费标准
                                 

1.正常质量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
2.超限30%-50%(含50%的车辆)
3.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
超限100%以上的车辆
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通行费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