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焦炭期货合约推出在即 能源期货品种将更丰富

2008/3/31 8:39:02       

    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郭晓利日前表示,大商所目前已经完成了焦炭期货合约交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焦炭期货合约、规则草案也已设计完成。焦炭期货合约推出在即,能源期货品种将进一步丰富。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国内国际市场的焦炭需求增长强劲,使我国焦化行业获得了快速发展,2007年,我国消费焦炭量占焦炭消费总量近90%的粗钢、生铁产量分别达到48966万吨和46954万吨,产量规模已连续12年稳居世界第一位。而大量消费焦炭的铁合金、电石、机械行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在需求的拉动下,我国焦炭日产量水平从2006年12月份的88.26万吨,已攀升至2007年12月份的95.42万吨。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焦炭贸易的价格风险日益凸显,业内迫切需要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规避风险,稳定生产经营。专家表示,在焦炭交易中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将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焦炭价格,推动国内国际市场的对接,提升我国在国际焦炭贸易中的话语权。

    我国目前的焦炭贸易,运输方面要受铁路运输计划的调控,而定价方面实行国家的指导价格,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后,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有利于焦炭贸易中流通机制、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此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将使参与主体、标准品、交割方式的设计符合环保政策、焦炭市场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保证政府的产业政策得到及时反馈。

来源:中国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