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福建省经贸委发出了《关于做好今年地产电煤调运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全省今年地产电煤调运任务初步确定为500万吨,《通知》同时提出建立地产电煤调运责任制度并严格考核。
《通知》的目的是为确保今年燃用地产煤发电企业的煤炭供应。500万吨,仅相当于该省今年煤炭消耗的净增量。其拼盘是:福建省煤炭集团公司200万吨、龙岩市210万吨、三明市60万吨、泉州市30万吨。
此前,据福建省经贸部门预计,今年该省煤炭消耗量将达6000万吨,比去年净增500万吨,增长9.1%。
《通知》提出建立地产电煤调运责任制度,将燃煤电厂确定为电煤采购第一责任单位。要求各电厂加强电煤采购力度,千方百计落实煤炭资源,主动与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建立联系机制,确保调运任务完成,“保证电煤库存在满负荷发电条件下不低于10天的存量”。
电煤调运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电煤调运任务实行定量协商定价方法。电煤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煤炭质量由供需双方自行商定,如双方就价格问题发生较大争议时,由设区市经贸委(经委)进行协调确定。
在考核方面,福建省经贸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根据各设区市电煤调运统计数据,每季度报告省政府,并向全省通报。考核还与发电量和供电挂钩:如因电厂原因造成电煤库存达不到要求且造成停机的,将酌情扣减该厂“三公”电量或调减“以大代小”替代发电量指标;如因地方电煤调运不力造成电厂断煤停机的,将在启动有序用电预案时,先对该地区实施错避峰用电或加大错避峰负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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