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正式实施的《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简称《技术要求》)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后,关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方面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收费公路联网收费乃至不停车收费和贯彻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
联网收费作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的一场革命,为理清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促进高速公路统筹管理和集中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和技术手段。据了解,《技术要求》对联网收费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管理、拆分与结算等不同环节进行了具体的管理规定;明确封闭式收费公路必须实行统一联网收费,不管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还是经营性收费公路,都要从收费公路规划和建设环节上提前考虑。《技术要求》还规定联网收费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厅——省级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收费公路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四级管理体系实施分级管理并采用全国统一标准。
据介绍,这次颁布的《技术要求》与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相比,调整了多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由原高速公路调整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等级收费公路;二是由省内或省内区域联网收费扩展到大区域经济圈的跨省联网收费;三是提出跨省高速公路只能设置合建的省界主线收费站,并规定高速公路封闭式收费站与其连接线的开放式收费站间距离小于50公里时只能合建收费站点,不得各自建站;四是要求大中城市周边的收费站应设置或预留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同时,明确提出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是跨省联网收费的主流技术,是今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发展的主流方向。
交通运输部希望各地强化对技术要求实施的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联网收费的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属于我国自主创新的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联网收费新技术、新系统。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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